2008年7月19日 星期六

228 農民下田要通行證

自由時報20080229
二二八事件時期由鎮公所發出的「通行證」,農民必須持有此證才能到農地耕種。(記者林良哲攝)

〔記者林良哲╱台中報導〕為見證歷史,讓歷史說話,台中市張姓民眾多年來收集二二八相關文件,發現國府軍隊進駐台灣後實施戒嚴,不但農民需要通行證才能外出耕作,從中國來台的駐軍更要求台灣人民給付「駐軍費」。他表示,這些文件資料都是見證二二八事件、不容湮滅的歷史。

張姓民眾表示,二二八事件除被殺害及監禁的受害者外,民眾生活也受到相當大的影響,不但行動自由被限制,甚至在驚嚇、擔心之餘,還得捐款支付所謂的「駐軍費」及成立「義勇警察隊」費用。

例如一張於當年五月十日由台中縣清水鎮發出的「通行證」,領取的農民住在該鎮「秀水里」,為了前往「下南里」農地耕種,竟須申請通行證。另一張當年七月二十三日由苗栗縣後龍鎮公所發出的「駐軍協助費收據」,住在「灣寶村」的捐款人捐出二百三十二元,由後龍鎮長署名發出,推測是當地駐軍向民眾索取的「不樂之捐」。還有一張當年五月十二日由清水鎮公所發出的成立「大甲區義勇警察中隊」收據,表示為了「維護治安」所需而成立義勇警察隊維持社會治安,而其費用必須由各鄉鎮負擔。

沒有留言: